职工孕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

文章插图
不可以 , 需要等到劳动者哺乳期过后才能实行 , 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 。
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 ,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 , 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届满为止 。
【职工孕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
- 吃避孕药后小腹 mysql数字格式排序
- 肇庆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有什么区别?
- 肇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有生育保险待遇吗
- 肇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税率
- 肇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 肇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
- 肇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吗
- 肇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金和职工的一样吗
- 什么原因会导致孕妇自然流产?
- 怀孕腹部右侧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