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版 山东省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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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医疗费个人负担范围
解释说明:医疗费个人负担包括个人自费和个人自付:
个人自费是指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需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 。
个人自付是指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需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乙类医疗费个人按比例先行自付的费用、起付标准内由个人自负的费用、进入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 。


具体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的费用列入个人自付费用,但不纳入公务员补助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充报销的规定支付范围 。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医疗费用累计按发生的医疗费计算,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自费费用、乙类医疗费个人先行自付费用、门诊应急记账费用、住院院外检查(治疗)费用 。


执行时间:2022年3月1日起执行的上述政策,医疗费结算实际启效时间按我市纳入省“智慧医保”系统时间为准 。

2023年版 山东省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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