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 , 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 , 应予立案追诉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
【我国非法采矿罪的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
- 产权
- 人工智能分析大数据挖掘,我国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算法应用
- 会议电话,处置非法集资部际会议电话
- ai财务分析大师,ai医疗项目财务分析
- 2014年我国大数据发展分析报告
- 茶叶电子商务销售现状分析,我国茶叶销售市场现状分析
- redis 字符串有长度限制吗 redis非法字符
- 百度春运大数据,百度迁徙是我国首个运用大数据播报春节国内人口迁徙实况的网
- 喝茶还可治愈痔疮
- 全国街景地图免费,搜搜街景我国现在覆盖了哪些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