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替犯人辩护症,受害者替犯人辩护症怎么写


受害者替犯人辩护症,受害者替犯人辩护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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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或不是非法集资活动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纯属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 。但根据国务院第247号令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简单说,就是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风险自担” 。如果不能追缴非法集资款,那么受害人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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