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法条不动产原始取得 物权法实施以前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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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生效 。依据物权法第14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应当登记的 , 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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