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 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和少分


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 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和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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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以为,只要夫妻一方有过错(如有第三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就应当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上,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 ,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 , 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 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
综上所述,在夫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 , 并由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 , 那么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也不是不分或少分 。法律中规定能够少分或不分财产的,仅仅是离婚时 ,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
有时候我们认为的离婚过错行为 , 其实并不属于《婚姻法》中规定的法定过错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作为无过错方其实也不能享有赔偿请求权 。而现实中无过错方有赔偿请求权的情形 , 主要就是上述四种,各位可以具体了解一下 。
【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 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和少分】